丁元英,丁十天干之一,丙丁者,火也,火者心也。元,本来也。英,英则,映也,照也。名字解释心能照见事物的本来。
对《遥远的救世主》这本书仔细研读数年,发现作者视点的高度、广度和深度之高,实在不像出自一个女作家之手,不知是什么样的阅历和见识能让一个女子能站在如此的高度去看圣经、道德经,对佛学、哲学都有如此透彻的研究并有自己独一无二的见解!总之,这本书的精髓是“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套用书里的一句话,还是不能说,说了就错。所以先只谈谈极浅显的东西。
首先是丁元英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对“道法自然,如来”的应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喜欢以自己的价值观去评价别人,总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岂不知有一句话“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丁元英做事是庖丁解牛般的顺其自然,而不是生砍硬崩的去解决问题,丁说“按自然规律办事就是神”,他从来不企图去改变别人,也从不去解释什么。“他对传统文化有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包容”。他在古城时,每天去一条小吃街吃早点,有一天吃饭前给过卖鸡丝馄饨的一块钱,饭后,女摊主忘记了,又问他要,丁愣了一下,一句话没说又给了。当冯世杰这个素未谋面的修车店老板拦住他辩论《流浪者之歌》是穆特还是弗雷德里曼演奏的好时,他诧异但不怒,坦然的给他讲道理。当欧阳雪在饭桌上看似挑衅的无理取闹时,他不盛怒,见招拆招。
肖亚文给欧阳雪和芮小丹讲过这么一人典故:丁元英碰到一个多年不见的熟人,请丁吃饭,这人原是学理工的,后来做了音乐人,留了长头发,扎个马尾巴,络腮胡子,手戴玉镯子,艺术范儿十足,吃饭时鼻孔朝天,高谈阔论。丁只是听着,很少说话,席散尽时互留联系方式,丁给这位音乐人从北京到柏林,从司机到助理,留了七个电话,把成功人士暴发户的嘴脸摆足。肖亚文问丁元英:丁总,我们有那么俗吗?丁说:这样他就高雅了。
要说丁元英对人际关系处理上的不动声色,顺其自然,刘冰这个小人物就不得不提。丁是留学德国柏林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供职于柏林某金融投资公司,回中国做私募基金,不到一年时间,从中国股市赚到两个多亿。刘冰是一个开几平方米店面卖碟片的小生意人,全部家当凑起也就几万块钱。这里又不得不提这本书里反复出现的一个词“文化属性”,这个词我个人理解应是家庭出身、受教育程度、阅历和性格的综合。
这两个人的文化属性就决定了彼此看问题的角度和高度决不会在一个层面上。丁元英看问题是从战略上考虑,刘冰看问题只能看见什么是什么,还不乏狡黠与小聪明。刘冰看到丁的背景(一组四十多万的音响,朋友送的宝马730车),就拿出两三万来入股丁元英运作的格律诗公司。一看到公司有困难(乐圣公司起诉格律诗公司),不顾当初是他们请丁来扶贫王庙村,成立的格律诗公司,立马要求撤股。
当看到丁对格律诗与乐圣之间的官司胸有成竹,胜券在握时,又觉的别人耍了自己,后悔的不行,想尽办法想留在公司,想要回以前做股东开宝马的人上人的感觉。其实这一切说结果说实话,只是自己道行不够。尤其是最后乐圣要和格律诗签合作协议前,丁也不能说没有动过恻隐之心,丁元英考虑到刘冰的生存,也许还是有一面之缘的情份(卖唱片),亲自去求过肖亚文给刘冰在公司一个机会,甚至给他一些干股,但客观上刘冰的死又和丁元英有关,所以正如肖亚文所说你不能说他比好人更好还是比魔鬼更坏,但是他给了刘一沓假资料,告诉他这是对格律诗不利的资料,如果肖亚文不让他在公司干了可以拿出来,并且一再强调只能在肖亚文不给他工作机会时拿出来用,而且说我已经不要脸了,你要不是在那个关键时刻拿出来你就是让我更不要脸。可是刘冰的文化属性决定他拿了,在格律诗和乐圣要签合作协议的前几个小时他拿了,拿了去威胁欧阳雪,提出一堆要求,最后发现是一堆白纸,后跳楼自杀。用传统世俗的话说刘冰是个小人,刘冰的文化属性也就决定了他最后的一死下场的命运,说刻薄点就是他走的路是他自己选的,一切的后果都似乎与丁元英无关。
最后,在芮小丹的缉拿死持枪嫌犯而死这件事上,芮小丹的父亲误解他,恨他没有劝阻小丹,导致了小丹的死,因为他知道小丹爱丁元英,丁的话小丹会听的。并且芮小丹的父亲说,小丹对他只是一个女人,对我却是我女儿,我唯一的女儿。事实是丁元英伤心到吐血,丁元英在芮小丹追捕逃犯时依然用的是顺其自然的处事方式,他知道芮小丹作为一名警察,在遭遇几个在持枪在逃嫌疑犯时,她没有避险的权利,并且会用她认为合适的方式去处置这种突发状况,并不需要丁元英去阻止或劝告她怎么做,丁不解释!他不必向任何人解释,只有芮小丹懂他。明白的人我不说他也明白,不明白的人说了他也不明白。
想起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说的是古代一个小男孩爬到一棵大树上,这时一个秀才过来了,小男孩从树上撒下尿来正好落到秀才的脖子上,秀才让小孩下来,夸奖他尿的真准,然后走了,小孩很得意。到了第二天,小孩又爬到这棵树上,这次过来的是一个武夫,小孩又把尿撒到武夫身上,武夫也让小孩下来,可是他一下来,武夫拔出宝剑,把他剁为两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知丁元英是好还是坏。
丁元英的做事讲求顺应事物发展的规律,合国法,也求合佛法,但是他的佛法是大爱无爱的佛法,未必入的了普通人的法眼,也就与传统世俗文化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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